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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宗憲否認掏空公司:無妄之災 上訴到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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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宗憲:我被牽連,我很無奈。(設計臺詞)
????華西都市報:昨晚,臺灣媒體踢爆吳宗憲2011年卷入掏空一上市公司案判決,吳宗憲獲刑22個月,緩刑3年,罰款300萬元新臺幣(約60萬元人民幣)。 昨晚記者致電其經紀人,對方稱吳宗憲從頭到尾都是清白的,“對于這場無妄之災,我們將上訴到底。”
????吳宗憲昨晚微博回應:“宗憲一生在藝能界30余年只懂得為大家表演,奉獻青春歲月只為博君一燦!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!這次的官司,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的牽連,感到萬分的無奈,我一輩子從未經手財務,又怎么會去做出有損名節(jié)的勾當?!”
????昨天,臺灣媒體踢爆吳宗憲 2011年卷入掏空聯明行動科技公司案判決,吳宗憲獲刑22個月,緩刑3年,罰款300萬元新臺幣(約 60 萬元人民幣)。昨晚吳宗憲高調在微博澄清,并以父母名義發(fā)誓,稱自己從未經手財務,將交由律師全力捍衛(wèi)個人名節(jié)。 昨晚華西都市報記者也立刻致電經紀人程小姐,她稱吳宗憲從頭到尾都是清白的,何來認罪之說,批臺灣媒體顛倒是非。她表示目前還未收到判決書,但態(tài)度堅決:“對于這場無妄之災,我們將上訴到底?!?/p>
????為何被判?
????涉嫌“假交易、真借貸”被查
????2011年7月13日,吳宗憲突然遭臺北檢署約談,因其涉嫌“假交易、真借貸”,違反商業(yè)會計法。當時臺灣上柜公司聯明行動科技爆發(fā)“掏空案”,該公司前董事長許豐揚涉嫌以挪用、借貸、投資、操縱股價、虛增營收或虛偽增資美化財報等手法,挪用公司資金近億元新臺幣,其中有6000萬被查出于2009年1月流向吳宗憲的阿爾發(fā)公司賬戶。
????雖然表面看上去是科技公司向阿爾發(fā)公司購買LED產品,但同年3月,阿爾發(fā)公司以產能不夠、無法出貨為由“解約”,吳宗憲歸還部分貨款。不過檢調方認為這筆賬很可疑,懷疑吳宗憲聯合許豐揚掏空聯明行動,之后臺北地檢署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全面搜查證據,其中包括吳宗憲的阿爾發(fā)公司。
????在前往檢調方說明案情時,吳宗憲坦承2009年1月聯明行動科技的確用6000萬本票購買LED燈,但后來因產能不足,3月就取消合作。事后吳宗憲退還了3600萬現金,剩余的2400萬也在隨后歸還。不過即使這樣,2012年臺北地檢署偵辦完后,仍然以背信、違反商業(yè)會計法規(guī)等罪將吳宗憲列為被告,并提起公訴。
????判了多久?
????獲刑22個月 緩刑3年
????在經過一年多的審理之后,昨天該案判決。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北地院當初以吳宗憲掏空聯明科技公司3250萬元新臺幣資產,并依最重可處10年徒刑的《證券交易法》業(yè)務侵占等罪起訴。因吳宗憲認罪并與投資人保護中心達成和解,臺北地院依違反《證交法》等罪判吳1年10個月徒刑,緩刑3年,罰款300萬元新臺幣。
????判決結果遭曝光之后,昨晚吳宗憲罕見高調在微博發(fā)出澄清,稱自己在演藝圈30多年,只懂為觀眾表演,沒有做過違背良心的事,也從未經手過財務。對于卷入掏空案,吳宗憲稱是遭受童年朋友的牽連,感到非常無奈。他并以父母的名義發(fā)誓,自己絕對沒有參與掏空聯明行動。同時吳宗憲稱已經全權交由律師處理,相信法律會還自己一個清白。
????記者連線
????吳宗憲經紀人:無妄之災 將上訴到底
????昨晚華西都市報記者也致電吳宗憲經紀人程小姐,她也為記者還原事件過程。對于吳宗憲卷入掏空案,她表示當初聯明行動只是阿爾發(fā)光子的客戶,向其購買LED產品。但因為之后爆發(fā)出聯明行動掏空案,所以臺北檢調方將所有與聯明行動有生意來往的公司列為調查對象,“對于我們來說,就是無妄之災,只是一筆單純的生意,卻被說成是合伙騙聯明行動的錢。”
????昨天臺灣媒體爆出吳宗憲認罪一說,程小姐怒批就因為是吳宗憲,所以被媒體放大:“其實這一個案件有許多被告,但因為是吳宗憲,所以被媒體放大做文章。而且我們根本就沒有做過,哪里來的認罪,臺灣媒體就是嗜血成性?!?/p>
????程小姐說,目前還沒有收到判決書,但他們已經把案件交給律師處理,如果判決結果如此,他們將會繼續(xù)上訴,“我們目前準備好了所有的證據,一定要還憲哥一個清白。因為這已經涉及到人格的損害,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。真正掏空的人已經認罪,為什么還要牽連憲哥,我們一定要討個公道。”
????此外,程小姐還表示,目前吳宗憲的演藝工作不會因此受影響。目前除了央視的新節(jié)目需要準備之外,另外明年還將規(guī)劃影視的投資。
????華西都市報記者任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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