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女司機被后方小車司機逼停后拖出車外毆打一事曝出后,一時間眾說紛紜。有人為這種暴力行為叫好,認為女司機的行為不能原諒,如果是自己碰到這種情況也會出手。有人認為女司機固然不對,作為男人也不應該當街對女子大打出手。女子的行為僅僅是別了車而已,她本身的行為是交警的工作范圍,還輪不到男子對她進行如此殘暴可怕的當街毆打。有人認為躺在病床上的女司機和暴打她的男司機本質上是一樣的,他們都是“侵略性駕駛者”,只不過程度不同而已。
旁觀者觀點不一,當事者更是各有各理。女司機認為:“以我這么多年開車的經驗,在那樣的距離變道出去,是沒問題的,不會導致他急剎車把小孩嚇到。我都沒感覺到把他別了?!蹦兴緳C認為,女司機的變道阻礙了他的正常行駛,自己吃了虧。當事雙方或者認為自己在“正?!毙旭?,或者認為自己在維護正義,都認定自己在做該做的事情,在“合理”地行使屬于自己的那一份權利。
對于權利人們好像有一種與生俱來的青睞與愛好,運用之,開發(fā)之,創(chuàng)造之,無所不用其極。
我猛踩油門“飛”到你面前,然后突然來個急轉彎。我何罪之有?我分明離你還有一米遠??床粦T我開車的做派?請問:我碰到你車了,還是碰到你人了?有朋友講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經歷。早晨看見馬路邊的樹樁上拴著一條體型碩大的狗,朋友心生恐懼,小心翼翼地從路的另一側躲著走,但狗還是像瘋了一樣張著血盆大口猛撲過來,直嚇得朋友六魂出竅,連連后退。旁邊小凳上坐著狗的主人,正慢條斯理地擇菜,鎮(zhèn)定自若,一副悠閑狀。見此情景淡然一笑:“呵呵,不礙事,我家的狗根本不咬人?!痹捳Z冷靜得出奇,明確地告訴你:你太膽小了,你完全沒有必要把自己嚇成那個樣。狗的主人早已把門前馬路劃進了自家院子,既然狗咬不下來人肉,那么在門口拴狗就成了名正言順的權利和自由。社會上既然有這樣狗撲人式的思維,那么馬路上車別車的邏輯又有什么奇怪呢。
有人把“自衛(wèi)”看作理所應當?shù)臋嗬妥杂?。見不得別人有一點過錯,不論這點過錯是見之于客觀損害,還是來自于自己的主觀揣度。有人憑自私去掠奪所謂的權利。且看今年五一前后旅游區(qū)內一些人“開發(fā)”的權利:4月24日,陜西男青年李某爬上女紅軍雕像并坐在其頭上拍照;5月1日,一西雙版納導游強逼游客巨額消費并辱罵游客;陜西西安華清池景區(qū)內的楊貴妃雕像,遭缺德游客“襲胸”;武侯祠碑文被人用硬物在方石空白處劃上某年某月某日,“路x國一游”字樣。
成都打人事件剛曝出時,網絡激烈討伐打人的男司機,后來一邊倒地激烈抨擊被打的女司機。再后來,網傳女司機現(xiàn)代車有26次違章, 2011年有小孩從這輛車天窗伸出頭、扔紙屑; 又“人肉搜索”出酒店開房記錄、家庭住址甚至生理期等個人信息。公開的“晾曬”成了漸趨失控的網絡狂歡。
這與成都女司機被打事件當事雙方的膨脹式權利意識一樣,是另一種形式的權利濫用與踐踏。
我們不要任性無度的侵略式權利,也不要以牙還牙的自衛(wèi)式權利。因為它們喪失了規(guī)則和人道, 于人無益,于己無益,于社會無益。為自私所開發(fā)、杜撰的所謂權利,為社會所不容,為大道所不齒。
被道德、法律或習俗所認定為正當?shù)闹鲝埢蜃杂刹沤凶稣嬲臋嗬?。唯有遵守?guī)則,尊重他人,權利才能健康運行,我們每個人的權利才不會悲哀和黯淡。
(作者單位 西華縣第二實驗中學)
我們不要任性無度的侵略式權利,也不要以牙還牙的自衛(wèi)式權利。因為它們喪失了規(guī)則和人道, 于人無益,于己無益,于社會無益。為自私所開發(fā)、杜撰的所謂權利,為社會所不容,為大道所不齒。 被道德、法律或習俗所認定為正當?shù)闹鲝埢蜃杂刹沤凶稣嬲臋嗬?。唯有遵守?guī)則,尊重他人,權利才能健康運行。